林月琴简介

林月琴(1914年1月18日-2003年11月22日),罗荣桓元帅的夫人。出生于安徽省金寨县一户小商人家。积极投身革命,是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总政治部干部部原顾问(按原副兵团职待遇),红军长征女干部。父亲林维尹,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开杂货店为掩护,秘密做党的交通工作。林月琴同志在小学读书时,受父亲和校长詹谷堂(中共党员)的影响,接受了反帝反封建的启蒙教育,思想进步,同情革命,向往着自己也能成为一个为穷人打天下的革命者。1929年5月,中共商城县委发动了立夏节起义,林月琴同志参加了起义游行,显示了不凡的组织才能,被推举为县苏维埃儿童团指导员,并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满腔热忱地投身于革命活动。同年10月,任鄂豫皖边区特委儿童局局长,组织儿童团员站岗放哨,维护治安,为根据地政权的巩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后因其父被错划为“地主”和“改组派”,林月琴同志受到牵连,被免去儿童局局长,送“劳改队”。红四方面军主力向川陕边区转移,“劳改队”解散,人员遣送回家。林月琴同志坚决跟着红军走,组织了一些命运相同的姐妹跟在红军队伍后面,帮助部队烧水、做饭、洗衣、护理伤员。进入四川后她们被编为红四方面军的一个分队,由林月琴同志负责。林月琴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3年11月22日6时33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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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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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林月琴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安徽金寨

出生日期1914-1-18

逝世日期2003-11-22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

信仰中国共产党

主要成就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 1955年授予大校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配偶罗荣桓

人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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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1月,林月琴同志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宣传队宣传员,她和队员一起贴标语、作宣传,使劳苦大众了解了红军,看到了革命的希望。1931年12月任红四方面军后勤供给部妇女工厂厂长,后改任妇女工兵营营长,她带领大家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赶制衣帽、鞋袜、被装,解决了数万指战员的穿衣问题,受到了前方将士发自肺腑的称赞。在工作的,与时任后勤供给部总经理部军需处处长,总兵站部部长的吴先恩相识并恋爱结婚。1935年1月,随红四方面军主力参加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率领妇女工兵营担负筹备粮草,运送弹药等繁重、艰苦的人力运输保障任务。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曾担任过粮食局妇女运输连连长,后调中央卫生所护理班任班长。在长征中两爬雪山、三过草地,历尽艰辛,经受了千难万险的严峻考验。红二、四方面军会师后,随红军总部到达陕北。1936年10月经何长工同志介绍,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12月,调中共

文革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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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中,林月琴同志对林彪反党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受到林彪、叶群的打击迫害。1966年12月,叶群将林月琴同志打成“寡妇集团”的头子,并唆使一些人开会批斗,随后软禁在西山,家里受到非法搜查,子女亲属也受到株连。1969年10月,林彪背着毛主席以紧急战备的名义,将林月琴同志遣送到广东省从化县。面对逆境,林月琴同志非常坚强,从未动摇对党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1978年5月,林月琴同志任总政治部干部部顾问,认真履行职责,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反映情况,转递信件。许多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都在她的奔走呼吁下得以解决。她十分关注军队干部制度改革,关注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林月琴同志是第三、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第四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悼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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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同志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决拥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坚持真理。

林月琴同志在七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具有共产党人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她襟怀坦白,光明磊落,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艰苦朴素,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对子女和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始终保持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她在患病期间仍然关注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关心着我国教育、妇女、儿童、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她用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尊敬与爱戴。

林月琴同志是一位革命军队中的杰出女性,一位伟大的母亲。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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