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实味简介

王实味(1906—1947年7月1日),原名诗微,笔名实味、叔翰、实微。河南潢川人。翻译家,还写过一些文学评论和杂文。曾在延安中央研究院文艺研究室任特别研究员。因发表《野百合花》等文章,1942年在整风中受到批判,同年十月被开除党籍,年底被关押。1946年被定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1947年7月,在战争环境中被杀害。据查,关于他是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一事,不能成立。关于反革命托派奸细问题,1991年2月7日,公安部《关于对王实味同志托派问题的复查决定》中说,“在复查中没有查出王实味同志参加托派组织的材料。,1946年定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予以纠正,王在战争环境中被错误处决给予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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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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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王实味

别名原名诗微,笔名实味、叔翰、实微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河南省潢川

出生日期1906年

逝世日期1947年7月1日

职业作家、翻译家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代表作品《政治家,艺术家》《野百合花》散文通讯集《休息》等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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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实味,1906年生于河南省潢川县。4岁丧母,6岁上小学,13岁小学毕业(当时小学7年制),17岁中学毕业(中学四年制)。他从小学到中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因受父亲薰陶,古文功底较厚,他的老师曾夸他是“天上的玉麒麟下凡”。

王实味十七岁时(1923)考取河南省留学欧美预备学校。一年后因为经济所迫考取邮务,又一年后(1925年)考入北京大学文院预科,年底发表书信体小说《休息》,表示“我们青年的使命就是要用我们的力去捣毁一切黑暗的渊窟,用我们的热血去浇灭一切罪恶的魔火,拯救砧危的祖国,改造龌龊的社会,乃是我们应有的唯一的目标与责任。”

在北大参加了党组织活动,很快因为热恋李芬而离开了党组织,1926年1月,经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因为经济所迫辍学,并且因为政治的原因无处安身。1930年在上海跟李芬的战友刘莹结婚。多年流徙奔走,不满当局,忧虑时事。1937年10月只身抵达延安。

王实

悲惨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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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3月,延安,马列著作翻译家、中央研究院中国文艺研究室特别研究员王实味,在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文艺副刊上,发表了一篇杂文《野百合花》,文章中回忆了他在北大的女同学李芬,回湖南邵阳从事党的地下活动壮烈牺牲的情景后说“我曾不止十次二十次地从李芬同志的影子汲取力量。”接着,分四个部分,对他感到不满的现象边述边议,提出批评。

毛泽东从报上看过《野百合花》后,托胡乔木转告王实味这篇文章是从不正确的立场说话的,这就是绝对平均主义的观点和冷嘲暗箭的方法。……文章中充满了对领导者的敌意,并有挑起一般同志鸣鼓而攻之的情绪,只要是党员,这是不能容许的。

更为严重的是,国民党、国民政府利用王实味的文章,编成小册子《关于〈野百合花〉及其它》,四处散发,作为政治上“讨伐”中国共产党的檄文。。在小册子的按语中说“中共……歌颂延安是革命的圣地…………在陕北,贪污,腐化,首长路线,派系交哄,使为了抗

人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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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熟悉王实味的许多人的回忆,现实生活中的王实味并不是一个十分可爱的人物。

他的性格狂傲、孤僻、偏执、吝啬,似乎缺乏中国人所推崇的“温良恭俭让”的“君子风度”。他绝大部分时间生活在自我封闭的精神世界里,除了“冬天搬把躺椅在门前晒太阳”以外,没有其他业余爱好,日常生活单调而缺乏情趣。他对别人参加跳舞、唱歌等健康的休闲娱乐活动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反感。他在与他人交往时,往往取一种居高临下、屈尊俯就的姿态,一旦意见不合,便勃然大怒,拂袖而去。

,他一生几乎没有什么亲密的朋友,也不是一个十分称职的儿子、丈夫、父亲和情人。他具有一种强烈的向往革命的冲动,这或许与他的出身和早期经历有关。他出生于河南潢川一个破落乡绅家庭,因为家庭贫困,曾经从河南省留学欧美预备学校和北京大学两度辍学,从十八岁开始就不得不自食其力。为了谋生,他颠沛流离,居无定所,足迹遍布华北、华东和东北各地,先后从事过邮政局实习生、中小学教师

死亡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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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夏天,总参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贺龙传》编写组组长刘雁声,王实味都说是康生批准处死的,有人又说是贺龙批准的,因为当时是在晋绥军区的地盘内,而贺龙是军区司令员,他想查清这件事。我马上想起刘继光(时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给我谈的情况,建议他去山西省临汾行署公安处查一查。他很快就去了,果然查到了有关处死王实味的三份原始档案材料,并经临汾行署公安处同意复印下来。

这三份文件,一份是晋绥公安总局局长陈养山,用毛笔写给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康生和副部长李克农的信。全信共分三段。初稿写的日期是(1947年)6月13号,第三段内容原来是“我处审讯科昨日被蒋机轰炸,快要搬家,对王实味究如何处理,望速来信示知!”这是事前的请示,可能没有发出,以后把第三段内容改为事后报告,日期也改为1947年7月2日,定稿的全文是

康、李部长

反革命托派奸细份子王实味由延安至晋绥行军途中进行挑拨离间等破坏活动,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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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实味事件”中最令人震撼的悲剧性因素集中表现在他提出那些尖锐的批评,主观上完全出于响应上级号召的动机,他所揭露的问题也都有客观的事实依据,结果却被定性为“别有用心的”“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反党集团成员”,受到批判、监禁和杀害;他用原教旨马克思主义的“异化”理论和“人道主义”观点批评边区的等级特权制度和官僚主义现象,结果却被冠以“小资产阶级意识”和“自由化”的罪名。

我们看到,正是在批判王实味、丁玲等人的“小资产阶级意识”和“极端民主化”主张的,一种新的革命伦理被悄然建构起来。这种革命伦理与我们所熟知的那些长期以来受到人们广泛认同的道理价值判断之间存在着某种莫名其妙的张力。“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斩断了世俗伦常的亲情和友情,“党性”与“人性”似乎变得水火不相兼容,来自上级的批判斗争不论对错与否,都被视为对革命者革命意志的一种考验。

结果,革命队伍中固然涌现出一批像张思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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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济泽不辞辛苦,搜集历史资料,组织有关同志撰文,编著了《王实味冤案平反纪实》一书,1993年10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温老为该书又写了《再谈王实味冤案――冤案的始末及教训》一文,进一步历史教训,提出了“为什么这样‘左’?”的问题。

温老认为发生王实味冤案,“左”的原因主要是1.对托派的错误看法。2.对敌情的过火估计。3.一个人说了算的主观判断的恶劣作风。4.群众运动的斗争方式。5.宁“左”勿右的不正常心态。6.不愿听不同意见的专横态度。提出了应该吸取的教训1.一定要实事求是。2.要注意防止“左”。3.要发扬民主,倾听不同意见。4.要建立和健全法制。5.要允许当事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这些观点,温老结合延安整风和反王实味斗争的实际作了详尽的剖析。其中,温老特别用了邓小平关于“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观点,并强调“对这些话,我们应当深入思考,切实注意。”

,温老认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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