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六简介

徐新六(1890—1938),祖籍浙江余杭,出生于浙江杭州。1902年入南洋公学, 1908年赴英国留学,获伯明翰大学理学学士和维多利亚大学商学学士,后又在巴黎国立政治学院学习国家财政学一年。1914年回国,参加北京政府的高等文官考试,以第一名被录取,派任财政部公债司任佥事,并任教于北京大学经济系。1917年后任财政部秘书、中国银行金库监事、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总会计、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协理。1918年随梁启超赴欧洲考察。1919年任巴黎和会赔款委员会中的中国代表和中国代表团的专门委员。1920年回国,曾任职于新通公司,又协理梁启超筹设中比公司。 1921年任浙江兴银行董事会秘书,不久为总办事处书记长。1923年为副总经理,1925年升任常务董事兼总经理,广设分支机构,以吸收各地存款。至抗战前夕,分支机构达35 处。在徐任总经理期内,浙行大量向民族工商业放款,支持民族企业的发展。抗战爆发后,徐新六和李铭受财政部长孔祥熙指派,负责维持上海租界内的金融事业。1938年8月国民政府组织代表团拟赴英国商谈借款事宜,电邀在香港的徐新六参加。8月24日徐新六所乘飞机被日机击落,不幸罹难。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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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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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徐新六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浙江杭州

出生日期1890年

逝世日期1938年

职业银行家

毕业院校伯明翰大学、维多利亚大学

早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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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新六(1890年—1938年),字振飞,祖籍浙江余杭,出生于浙江杭州,徐珂之子。1902年入南洋公学。1908年赴英国留学,获伯明翰大学理学学士和维多利亚大学商学学士,后又在巴黎国立政治学院学习国家财政学一年。

主要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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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回国,参加北京政府的高等文官考试,以第一名被录取,派任财政部公债司任佥事,并任教于北京大学经济系。1917年后任财政部秘书、中国银行金库监事、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总会计、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协理。1918年随梁启超赴欧洲考察。1919年任巴黎和会赔款委员会中的中国代表和中国代表团的专门委员。1920年回国,曾任职于新通公司,又协理梁启超筹设中比公司。1921年任浙江兴业银行董事会秘书,不久为总办事处书记长。1923年为副总经理,1925年升任常务董事兼总经理,广设分支机构,以吸收各地存款。至抗战前夕,分支机构达35处。在徐任总经理期内,浙行大量向民族工商业放款,支持民族企业的发展。

在兴业银行任中,进行一系列重要改革如雇用新人、训练原有职工、采用西方银行经营方式发展业务,先后设立储蓄部和房地产信托部。徐除在金融界任职外,在社会上身兼多职。1927年12月,当选为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执行

不幸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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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爆发后,徐新六和李铭受财政部长孔祥熙指派,负责维持上海租界内的金融事业。1938年8月国民政府组织代表团拟赴英国商谈借款事宜,电邀在香港的徐新六参加。8月24日,搭机从香港飞往重庆途中,该机在广东上空被日机击落,徐新六不幸罹难,国民政府授予烈士称号。有《币法考》等著作留世。

郑逸梅在谈到徐珂的时候曾说徐珂之子徐新六因飞机失事的缘故身亡,“这时仲可已逝世,否则不知如何恸悼了。”王逸轩撰《徐新六先生事略》云“徐君振飞,讳新六,近废字以名行,浙江杭县人,生于逊清光绪十六年((公历一八九零年)。幼颖悟,才二龄,即识字盈百。体弱,五岁始能举步。六岁就传,十岁肄业杭之养正学校,始习英算史地等课。为学殊勤,考绩甚优。养正仿书院例,有膏火费以奖励高材生,君家境清寒,学膳所耗,恒恃此以资调剂。太夫人何,有文名,贤而知礼,督贤逾严父。君之有成,盖得于母教深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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