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人杰简介

姜人杰,前苏州市副市长,1948年12月出生,是湖北大冶人,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1974年6月入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1年开始担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建、交通、房产开发等13个领域,兼任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2008年10月24日,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已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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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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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姜人杰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江苏苏州

出生日期1948年11月23日

逝世日期2011年7月19日

事迹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人物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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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1月23日出生,湖北大冶人,1974年6月入党,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64年在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心大队插队务农。1969年任吴江县庙港公社红卫中学教师,文化站干部,公社党委宣传干事、委员。1982年入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1985年毕业后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1987年任吴江县副县长。1990年任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1992年任苏州市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任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委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2月任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2003年1月在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人杰是中共苏州市

受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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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8250万,新中国史上最大单笔受贿,在土地供应转轨以及城市高速发展形成的巨大权力场中,公权的过度集中及有效监督的缺位,导致了巨额寻租的发生。

单笔受贿8250万

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四家房产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因帮助开发商在违规用地上获益,姜多次收受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陈某所送的人民币2000余万元。

而另一笔高达8250万元人民币受贿金额,也是在土地置换和转让的过程中获取。仅此两笔的受贿总金额即高达1.045亿元人民币。单笔受贿金额8250万元,让这位副厅级的地方官员一下子成了中国“第一贪”。

2001年,正是中国房地产曙光初露之时,分管房产的姜人杰看中了苏州市水利局希望出卖的150多亩土地,示意时任苏州市娄葑镇开发区主任顾文斌以每亩7万元买入。

2002

受贿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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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于2011年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院核准。

此前,南京市中院于2008年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不服,向江苏省高院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港元5万元、美元4000元。

江苏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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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姜荑,1979年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2001届毕业生。2002年10月,姜荑的“福海拍卖行”开业。到2004年4月姜家父子案发,在短短一年多里几乎垄断了苏州市的拍卖业。有资料证实,福海拍卖行的业务总量为8个多亿,纯利润就达4000多万元。

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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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7月19日消息,在对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已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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