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振东,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村人,原辽宁东华集团董事长。该公司成立前,汪振东是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乡农民,小学文化程度。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汪振东以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的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诱骗蚂蚁养殖户与其所属公司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共计109161份,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29.9499亿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汪振东2008年11月26日在辽宁省营口市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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