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振东简介

汪振东,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村人,原辽宁东华集团董事长。该公司成立前,汪振东是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乡农民,小学文化程度。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汪振东以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的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诱骗蚂蚁养殖户与其所属公司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共计109161份,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29.9499亿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汪振东2008年11月26日在辽宁省营口市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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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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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汪振东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辽宁省盖州市

出生日期1957年

逝世日期2008年11月26日

职业企业家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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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的汪振东是辽宁省盖州市榜式堡村人。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认定,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汪振东以盖州市宇晨养殖场、营口东华生态养殖公司等企业的名义,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无资金保证能力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诱骗蚂蚁养殖户与其所属公司签订《蚂蚁养殖购销合同》共计109161份,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29.9499亿元。

上述资金中,除偿还部分养殖户本金14.755亿元及支付高额利息7.2147亿元、东华集团下属企业占用1.9959亿元外,剩余款项被汪振东个人以广告宣传、企业庆典、赞助、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等各种形式支出,案发前尚有7.9802亿元无法返还。

汪振东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巨大经济损失,还导致1人自杀身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汪振东因涉嫌集资诈骗罪,2005年7月被批准逮捕。

创业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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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汪振东转业后回辽宁盖州市榜式堡镇老家办企业,开始办冶炼厂,完成了原始资本的积累。随后,他办起营口电线电缆厂并任厂长,投资近6000万元。产品投入生产后,东南亚金融风暴袭来,企业搁浅。

但汪振东没有气馁和灰心,先后在沈阳、北京、广州边经商边考察,发现以蚂蚁、雄蚕蛾等为原料的生物保健品可以提高人的健康,增强人体免疫功能,还能治疗多种疾病,很有开发潜力。

汪振东联络沈阳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专家华方喜先生,共同商议,开发了蚁蛾精系列十几个产品,获得了国家专利,还被评为世界优秀专利。双方经过近1年考证,决定在汪振东的家乡开发蚁蛾精系列产品。

沈阳华诞生物保健品公司盖州分公司成立以来,汪振东总经理以海尔的管理模式为榜样,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严格的质量保证和产品的显著疗效驰名省内外,获得“辽宁省信得过产品”、“上海人民最受欢迎奖”、“消费者信赖产品”等称号。

2003年3月,汪振东聘请国内著名的

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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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起,营口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以“东华生态”“东华酒业”等企业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租养、代养蚂蚁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前后有数万名投资者与营口东华集团签订10多万份合同。,汪振东虚构养蚂蚁高额利润,用养殖户的资金搞无效益“投资”,编造“有实力”假象,欺骗养殖户。其非法集资规模达30亿元,其中挪用养殖户资金7.98亿元用于个人挥霍、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

2007年2月,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给蚂蚁养殖户造成极大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决定对主犯汪振东予以严惩,判处汪振东死刑,并且对同案15名被告人判处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一审宣判后,汪振东提起上诉。2007年2月3日下午,辽宁省营口市东华集团非法集资案终审结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其主犯汪振东以集资诈骗罪,终审被判处死刑。

公诉机关称,汪振东的集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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