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康年(1924—1953),浙江省杭州人,抗日战争期间,在上海开办大康商行,经营日用产品;后在北京西路设大康行西药部,制造假药,贻害病家;抗战胜利后,又在汉口路开设大康药房,自任经理,经营西药投机买卖;新中国成立初期,王康年借西药供应紧缺之机,空头承接中国人民志愿军、华东荣军学校等定货;并用贿赂、腐蚀干部等手段进行投机、诈骗;偷漏国家税收,骗取、拖欠国家银行大量贷款,私套外汇,使国家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都遭受严重损失;1953年2月28日被执行枪决;其名后成为中国大陆“罪恶的不法商人”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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